近日,鯉南派出所摧毀一個盜竊電動車團伙,抓獲嫌疑人2人。 “110嗎,我電動車被偷了”“警察同志,太氣人了,我電動車電池被偷了”……3月2日至5日,短短4天內,鯉南派出所接到多起群眾電動車、電池失竊的報警。 該派出所迅速啟動合偵快破機制,詳細分析案發地和作案時間,發現該案的嫌疑人不止一人,極可能為團伙作案。警方連日追蹤,于3月7日凌晨1時許,在鯉南鎮路易酒吧附近抓獲嫌疑人張某、陳某,追回被盜電動車電池10余個。 經查,3月2日至5日,嫌疑人張某伙同陳某,先后8次在仙游縣鯉南鎮、賴店鎮盜竊電動車2輛、電動車電池40余個,涉案價值數萬元。隨后,張某將部分贓物迅速變賣,獲利2100余元。 審訊中,民警發現,2018年10月張某已因多次盜竊電動車被仙游縣法院判處有期徒刑7個月,時隔2年多為何“重出江湖”?面對民警的訊問,張某流下了悔恨的淚水,表示自己原先在某理發店上班,因年后還未找到工作,目前沒有收入,便又糊涂地走上了盜竊的犯罪道路。 目前,張某已被刑拘;陳某因未滿14周歲不予處罰,警方責令其監護人做好教育和引導工作。 |